1、萬科集團存貨核算規范萬科集團存貨核算規范 1 目的:目的:為加強存貨管理,規范集團存貨核算,便于對集團存貨結構和存貨存量的分析 及披露,依據企業會計制度 、 房地產開發業務會計處理規定 、 公開發行 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 11 號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公司財務報表附 注特別規定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2范圍:范圍:適用于集團內所有全資企業、控股經營企業及受托經營企業。 3 職責:職責:總部財務管理部負責本規范的推行、解釋、修改并檢查執行情況;集團內各公 司負責具體實施,并對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向總部財務管理部反饋。 4方法與過程控制方法與過程控制 4.1 存貨的分類存貨的分類 4.1.1
2、 集團內地產及物業公司的存貨分類情況見下表: 公司 類別 存貨 類別 說 明 會 計 科 目 核算要求 地 產 公 司 擬開發土 地 購入的、尚未動工但已決定將之 發展為出售或出租物業的土地 開發成本擬開發土 地(核算項目) 開發 間接 費 存貨 跌價 準備 在核算項目的項目屬性 中增加占地面積及可售 建筑面積, 并至少每季度 依照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在建開發 產品 已開工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 以出租或出售為開發目的的物業 開發成本(除“擬開 發土地”核算項目) 完工開發 產品 已辦理竣工決算手續、待出售的物 業,包括住宅、商鋪、寫字樓、配套 資產等 完工開發產品 按可售建筑面積采用數量
3、 金額核算。不包括在可售 建筑面積中的車位應按 個數采用數量金額核算。 出租開發 產品 已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用于出租或 自我經營的物業 出租開發產品 開發產品攤銷 物業 公司 物業工程 承接物業工程發生的各項支出。 對業 主委員會、 開發商及業主提供的管理 用房、 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 支出,也包括在內。 物業工程 地產 及物 業公 司 原材料 地產公司的庫存甲供材料;各物業管 理處為物業管理需要購入的各種材 料 原材料 應采用數量金額核算 低值易耗 品 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各種用具物品, 如工具等 低值易耗品 4.1.2 集團內其他行業公司的存貨分類和所用會計科目可根據本行業業務特點自 行設置。 4.2 各類存貨的核算各類存貨的核算 4.2.1 擬開發土地及在建開發產品的核算 4.2.1.1 科目設置 “開發成本”及“開發間接費”科目核算擬開發土地及在建開發產品的實際開發 成本,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