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購管理規定采購管理規定 1.0 目的 通過對合格供方的評價與選擇,物料采購過程、管理過程中的有效控制,確保服務 質量滿足規定之要求。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進行的行政類、工程類以及其它業務類的物品采購活動。 3.0 職責 3.1 司機負責公司物資的統一采購。 3.2 工程部負責工程維修物料的統一采購。 4.0 采購過程的有關規定 3.1 在合格供方名錄中選定供方,關于供方管理詳見集團商業管理公司制度中采 購管理及公司品質管理標準中供方管理規定相關規定。 3.2 物品采購的控制。 3.2.1 經常性、專用性的物品須由指定合格供方提供。 3.2.2 在急需物資的情況下,可填寫緊急采購審批
2、單 ,不是急需物資,可填寫物資 采購計劃 ,采購物品合格率為 100%,零星(應急)物料采購要在 2 日內完成,特殊情 況除外。 3.2.3 在能目測或可用其它檢測方法的情況下,采購人員對采購的物品入庫前的質量負 責;若采購的物品無需入庫(即買即用) ,采購責任人和使用人員及倉庫管理人員在使 用前共同檢測和檢驗物品質量。 3.2.4 采購必須由部門申請人和采購人員雙方進行物資的采購,同時采購費用報銷時雙 方要簽字確認。 3.3 采購物品的不合格之控制 3.3.1 入庫前發現的不合格品另行放置,填寫不合格品處理表 ,經審批后由采購人 員與供應商聯系退換貨。 3.3.2 維修安裝人員對在維修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物品, 退回倉庫更換合格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