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管理制度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一、裝設各種電氣設備(含照明)的電氣線路必須按低規要求安裝和使用,禁止 擅自拉線,如有特殊原因需安裝臨時線路,必須由使用單位向物業管理處審 請,經審核指令才能安裝使用。 二、臨時電線的安裝必須由有證電工進行,并經物業管理處工程部人員現場督導下 完成。 三、臨時線路使用期限一般為三個月,若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使用,須經物業管理處 批準后方可執行,但延長時間不超過三個月。 四、使用單位對臨時線使用結束后,須及時通知物業管理處,并在物業管理處工程 部人員監護下拆除及辦理注銷手續。 五、臨時線路安裝所需材料及人工由申請者自己承擔,特殊情況可委托物業管理處 安裝,但需繳納必需的人工和材料費用。
本文(物業工程部臨時用電管理制度.doc)為本站會員(合***)主動上傳,地產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上載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 若此文所含內容侵犯了您的版權或隱私,請立即通知地產文庫(點擊聯系客服),我們立即給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