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 言 本標準基于相關法律及國內先進標準,結合自治區南 北疆各城市氣候、地理、經濟等不同立地情況,經廣泛調 查研究,綜合各位專家討論意見后制定,是適用于新疆各 個地區的城市綠地養護管理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園林綠化中的喬木、灌木、藤本、花卉、 草坪、古樹名木等的養護管理規范。標準遵循科學性、實 用性、靈活性的原則。與園林綠地分類分級養護管理相結 合,與養護地段的環境、養護地段的重要性及人流量、養 護人員的工作素質和工作強度相結合,與養護地段的綠地 性質、植物配置等具體情況相結合。 各類綠地養護管理均應符合新疆園林綠化的立地條 件,應符合園林植物的生長習性,應符合不同類型綠地的 功能和景觀要求。根
2、據植物生長狀況、植物建群規律和景 觀要求,調整種植結構,使植物配置關系合理,趨于自然。 本標準由建設部門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授權 由主編單位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本標準主編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風景園林學會 新疆農業大學林學與園藝學院園林系 (地址:烏魯木齊市南昌路 42 號,郵編:830052) 本標準參編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標準辦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綠委辦 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園林綠化管理局 新疆油田綠委辦 烏市綠友園林公司 目 錄 1 總 則.4 2 術語和定義.5 3 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分級.9 3. 1 園林綠化一級養護.9 3. 2 園林綠化二級養護.11 3. 3 園
3、林綠化三級養護.13 3. 4 園林綠化四級養護.14 4 園林植物養護管理技術措施及要求.15 4. 1 灌溉.15 4. 2 修剪.18 4. 3 施肥.22 4. 4 中耕除草.24 4. 5 病蟲害防治.25 4. 6 涂白.28 4. 7 補植.28 4. 8 支撐.29 4. 9 防寒.30 4. 10 古樹名木養護管理.31 4. 11 養護管理人員保護措施.33 附錄:綠化養護等級技術措施和要求參考表.34 5 本標準用詞說明.36 條文說明.37 1 總 則 1.0.1 為適應城市園林綠化發展, 規范行業行為、 提高園 林綠地養護管理水平,提供合理完善的計價標準依據,使 城市綠地達到應有的效果,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城鎮)各類綠地(公園綠地、 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和其他綠地)的養護管理。 1.0.3 綠地養護管理工作除執行本養護管理標準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