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違違 規規 處處 罰罰 條條 例例 編號:營員 03-002 為了保障商場各項管理制度正常執行,保證員工出色地工作和為 顧客提供優質的服務,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制定如下處罰條例: 一、 有下列為之一者, 根據情節輕重, 給予口頭警告或給予罰款 0-30 元。 1、 未按要求著工作制服或著裝不整、不規范。 2、 上班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打瞌睡。 3、 不配帶工作牌,或用他人工作牌冒充上崗。 4、 未經許可搭乘客用電梯、扶梯。 5、 未經許可在非吃飯時間就餐。 6、 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不能很好維護專柜衛生與公共衛生。 7、 崗位中談笑、叫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8、 工作時有禁忌站姿,如靠柜、
2、抱臂、坐柜等。 9、 開門前未做營業前準備工作的。 10、 在柜臺有放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物品。 11、 對顧客或其他員工無禮。 12、 未定崗、定位,擅自串崗、串柜的。 13、 擅自缺席公司組織的培訓或會議。 14、 佩戴工牌購物。 15、 商品陳列不規范、專柜不整潔、超攤占道。 16、 上貨時,不能及時將空箱、膠袋疊好、拉走、擋住公共通道。 17、 價格標簽不到位,POP 誤導顧客。 二、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根據情況輕重每次給予罰款 30-100 元 1、 有第一條違規行為,但在管理人員提示、警告、處罰后仍不 及時改正的。 2、 公共場合(營業場所內)與任何人發生爭吵或打架。 3、 欺詐顧客,
3、嚴懲影響顧客商場形象。 4、 未經許可,上下班走顧客通道。 5、 在賣場吃食物。 6、 工作期間內,長時間會客。 7、 言語不當,不能禮貌服務,引起顧客投訴。 8、 不請假,擅自離崗。 9、 不服從管理,頂撞上司。 10、 崗位中,處理私人事務。 11、 代他人打考勤,弄虛作假。 12、 未經樓層主管批準,擅自換班或找人代崗。 13、 上班期間看書報、雜志或聽隨身聽。 14、 惡意在商戶之間制造是非矛盾、串崗聊天、追逐打鬧、大聲 喧嘩、高聲叫賣。 15、 因交易糾紛,引起爭執,自身無法解決,又沒有要求或不接 受管理人員調解的。 16、 未經管 理部門 書面 允許, 搬移、 挪用 商場公用 設備。 ( 如果 造成損壞,另照價賠償) 17、 吸煙或進行棋、牌、游戲活動的。 三、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根據情況輕重每次給予罰款 100 元以上, 嚴重者開除。 1、 有第二條違規行為,在管理員做出相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