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 為規范設計部景觀設計與施工階段工作的操作程序, 加強對工作中各環節的監控, 達到確保 設計、工程質量、進度,控制成本的目的。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設計部景觀設計、景觀建設施工現場配合等各階段的工作流程管理。 3. 術語和定義 3.1. 景觀工程:指園建工程、綠化工程、景觀水景工程、景觀照明工程的總稱。 3.2. 景觀家具:用于室外環境的戶外配套設施及裝飾物品,包括雕塑品、戶外凳、椅、遮陽 傘、垃圾筒、景觀燈具、花缽、兒童游戲設施、指示牌。 3.3. 景觀零星部品: 指為營造銷售環境氛圍、 在銷售開盤中或后續整改中使用的景觀飾品及 用于銷售環境的可移動植栽。 4. 職責 4.1 設
2、計部景觀設計師: 4.1.1. 在項目景觀設計前期階段進行環境資源分析。 4.1.2. 在景觀設計前期制定景觀設計任務書 。 4.1.3. 組織景觀設計單位篩選工作。 4.1.4. 組織景觀設計單位進行設計,監控其設計工作質量及進度。 4.1.5. 負責辦理景觀設計合同與各階段的付款手續。 4.1.6. 負責組織完成重要設計節點的匯報工作。 4.1.7. 協助建筑設計師完成各階段的景觀設計計劃。 4.1.8. 向成本部提供項目成本估算書中與景觀工程相關的技術參數。 4.1.9. 配合相關部門完成景觀工程采購、招標工作。 4.1.10. 根據景觀施工圖紙制作完整的景觀材料清單 。 4.1.11.
3、 負責檢查各階段中設計不足與遺漏,提出調整與整改意見,反饋相關部門。 4.1.12. 負責向其它相關部門介紹景觀設計方面的內容。 4.1.13. 配合建筑設計師編寫銷售資料中景觀設計方面的相關內容。 4.1.14. 協助項目經理部進行施工現場技術配合工作,監督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以 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設計效果要求。 4.1.15. 負責組織雕塑藝術小品的設計及加工制作。 4.1.16. 負責反饋因建筑設計調整而影響景觀施工的現場情況,協助景觀設計師進行設計調 整工作。 4.1.17. 配合項目部、物業公司進行景觀工程竣工驗收。 4.2 設計部建筑設計師: 4.2.1. 在景觀設計各階段前期提供相應的技術資料及建筑圖紙。 4.2.2. 及時向景觀設計師反饋建筑設計階段的調整、修改等各種信息。 4.2.3. 負責反饋因建筑設計調整而影響景觀施工的現場情況,協助景觀設計師進行現場工程 質量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