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防洪評價報告工程防洪評價報告 委托編制合同委托編制合同 委托方(甲方) :委托方(甲方) : 受托方(乙方) :受托方(乙方) :xx 三門峽庫區水文水資源局三門峽庫區水文水資源局 簽簽 訂訂 時時 間間 : 簽簽 訂訂 地地 點點 :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_ _ 達成如下協議,共同恪守。 第一條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 河道管理范圍內建 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 (水利部國家計委水政1992 7 號) 、 河道管理范圍內 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導則 (試行) (水利部辦公廳文件辦建管2004 109 號)以及相關的
2、規定和標準 1。 第二條第二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 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但一方能夠證明真實情況的除外: 1. 合同書; 2. 中標函或者甲方的委托書及要求; 3. 乙方的投標書或者經甲方確認的作業設計。 以上 3 文件中如果聲稱完全響應甲方要求,但是實際上并未完全響應的,關 于該等文件的解釋應當有利于甲方。 第三條第三條 甲方委托事項: 2 1委托內容:依據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導則的 要求編制 * 。 2甲方要求:取得河道主管部門審查意見,為項目開工創造條件 第四條第四條 委托人實施委托事項的依據 1
3、甲、乙雙方簽署的 (1) ; (1)委托書; (2)乙方中標文件 2. 甲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3甲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提出的技術要求。 第五條第五條 乙方履行合同的方式:在合同簽訂后 個月之內完成報告編制及 技術審查工作 3。 第六條第六條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 1 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 1 2 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導則 第七條第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下列進度要求實施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合同簽訂后, 在招標方完成基礎技術資料提供后的 個月內完成現場調 查、查勘、報告編制等工作內容,報告經*內部審查后逐級上報各級水行政 主管部門審查,并取得審查意見。 第八條第八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技術資料 資料名稱 提供時間 提供方式 *可研資料 電子版 *地質勘察資料 電子版 *橋梁布置圖 電子版 本合同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