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項目委托建設合同書委托建設合同書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協議條款協議條款 委托人:xx 管理委員會 受托人:xx 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 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崇文重點鎮保障房建 設項目委托給受托方實施建設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 則,就項目委托建設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崇文重點鎮保障房項目 工程地點:xx 工程內容:見專用條款第二十三條 總 投 資:建安費約21.95 億元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三年 三、質量標準:符合國家規定。 四、合同價款
2、 委托方以建設項目的建安投資成本的 16%進行加成后的總額 (或 全額)作為回購款或合同價款。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 件 2、委托建設合同書協議條款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委托建設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 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 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 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 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建設工作。 八、委托人向受托人
3、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 式和幣種,向受托人支付委托項目建設價款。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十一、合同訂立地點: 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受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 予的定義: (1) “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工 程。 (2) “委托人”是指承擔回購或購買責任并委托工程項目的一方 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 “受托人”是指承擔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業務及其責任的一方 及其合法繼承人。 (4) “項目管理機構”是指受托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工程項目 建設管理業務的組織。 (5)“項目經理”是指經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