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鑰匙管理作業指導書鑰匙管理作業指導書 1.01.0 目的目的 加強安全防范,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2.02.0 制度制度 2.1 鑰匙存放 2.1.1 所有未交房的住戶鑰匙應放在編號的紙袋中,存放于鑰匙柜內,鑰匙柜 上鎖,由指定人員管理。 2.1.2 所有轉讓房的鑰匙,應貼上標識存放于鑰匙柜內,鑰匙柜上鎖,由指定人 員管理。 2.1.3 其它鑰匙,應標清楚識,指定人員管理。 2.1.4 接管鑰匙要有接管鑰匙總清單記載所管鑰匙的類別數量等情況。 2.2 鑰匙領用與配換 2.2.1 所有鑰匙的領取、歸還必須到填寫鑰匙領用登記表 。 2.2.2 配電房、消防控制中心、保險柜、監控中心、倉庫的鑰匙不
2、得領用(專 人保管,不得借用) 。 2.2.3 鑰匙不得帶出公司。 2.2.4 遺失鑰匙不得私自處理(如換鎖、配制),必須報保安部后由保安部決定, 配鑰匙換鎖要在接管鑰匙總清單上注明。 2.2.5 換鎖、配制鑰匙應由保安部助理指定人員執行。 2.3 保安員接到借鑰匙開戶門要求處理程序 2.3.1 詢問清對方什么部門、什么事。 2.3.2 轉讓房的鑰匙由業主授權,保安員可以借鑰匙帶客戶看房。 2.3.3 公司工程維修人員在說明原因并經業主同意后保安員可借鑰匙。 2.3.4 保安員借鑰匙必須請鑰匙管理員核對,簽字確認后方可領走鑰匙。保安 員還鑰匙時也應請鑰匙管理員核對后,把鑰匙放回原處,由鑰匙管理員 簽字確認,保安員方可離開。 3.0 3.0 相關記錄相關記錄 3.1 鑰匙領用登記表 3.2 接管鑰匙總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