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管理及檢查作業指導書消防管理及檢查作業指導書 1.01.0 目的目的 為了確保小區住戶生命財產安全,保證消防設備隨時處于正常狀態,提高 人員管理意識和安全責任感。 2.02.0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各管理處所轄范圍。 3.03.0 制度制度 3.1 消防檢查 3.1.1 對消防設備和滅火設備及滅火器材的完好情況和工作狀態進行檢查。 3.1.2 檢查安全出口、通道是否暢通。 3.1.3 檢查有無危險品、易燃易爆品存放在轄區內。 3.1.4 檢查施工單位明火作業有無許可證,現場有無負責人,有無配備滅火 器材, 。 3.1.5 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有私拉亂接的電線,電纜等。 3.1.6 保安
2、助理,每月對小區整個消防安全進行一次月檢,填寫消防檢 查記錄表。 3.1.7 . 巡邏隊員在每天的巡邏中應進行消防檢查。 檢查中發現情況, 應及時 處理或報告班長,并做好記載值班記錄 3.2 消防管理制度 3.2.1 物業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公司經理承擔,日常防火工作由保安主管負責 安排、調度。 3.2.2 嚴禁損壞,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將消防水做民用。 3.2.3 嚴禁占用,堵塞小區的任何通道,樓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嚴 禁損壞任何消 防設備及各種防火開關。 3.2.4 嚴禁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備和消防指令標志等。 3.2.5 控制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入小區和儲存。 3.2.6 各裝修單位應嚴守防火規范,凡屬危險作業應由公司批準,嚴禁亂 接,亂拉電線 等行為。 3.2.7 嚴禁將煙頭及其它帶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離開房間前,檢查并保 證煙頭已熄滅,并把全部還在開啟的電器關閉。 4.0 相關記錄 4.1消防檢查記錄 4.2值班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