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務院令第國務院令第379號,于號,于2003年年6月月8日頒布,日頒布, 自自2003年年9月月1日起實施日起實施 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 條例條例遵循的立法原則遵循的立法原則 條例條例在堅持立法法規定的立法原則在堅持立法法規定的立法原則 和民法基本原則的前提下,主要遵循了以和民法基本原則的前提下,主要遵循了以 下基本原則:下基本原則: (一)物業管理權利和財產權利相對應的原則(一)物業管理權利和財產權利相對應的原則 在我國物權法尚未出臺的情況下, 條例吸收了發達國家成熟的建筑物區分 所有權理論,對業主權利義務的規定,其實 就是明確了業主作為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人的 權利義務,對業主在首次業主
2、大會會議上的 投票權的規定,是基于業主擁有的財產權份 額,將業主的物業管理權利相應建立在對自 有房屋擁有的財產權基礎之上。 (二)維護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原則。(二)維護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原則。 為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利益,條例既對物業管 理企業的行為、業主大會的職責及其對涉及業主共同 利益事項的表決、個別業主不按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 務費用損害全體業主利益的行為、有關政府部門的行 政監督管理責任等作了明確規定,也對建設單位、公 用事業單位等物業管理相關主體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作了詳盡規定。 在處理行政處罰和承擔民事責任關系方面,條例 設定的法律責任也充分體現了優先保護全體業主利益 的原則。 (三)
3、現實性與前瞻性有機結合的原則(三)現實性與前瞻性有機結合的原則 條例注重保持法規、政策的連續性和穩 定性, 對被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如業主 公約、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等制度,予以保 留; 對主管部門加強對業主大會的指導和監督、 物業管理企業做好物業接管驗收等,確立為法 律規范。 在考慮立法現實性的同時,條例貫穿發 展的指導思想,設立的業主大會、強制性維修 養護等制度,符合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符合 未來立法趨勢。 (四)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的原則(四)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的原則 我國各地區的物業管理發展很不平衡。 條例在堅持法律制度統一性的前提下, 充分考慮各地區的實際情況,對房地產開 發與物業管理分業經營、物業管理區域劃 分等問題僅作出原則性規定,有的規定的 具體執行辦法,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 制定 。 條例主要內容:共七章,七十條。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業主和業主大會(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