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創新古鎮旅游開發模式創新古鎮旅游開發模式 在中國旅游產業市場化進程中, 隨著對中國古老文化的重新認識與發現, 景區的開發建設迎 來了一個新的增長點:古鎮旅游開發。 現有開發模式與特點分析現有開發模式與特點分析 自 2002 年以來, 國內各級地方政府或者景區(包括古鎮)大規模出售(讓)旅游經營權的現 象已經證明: 旅游開發過程中現有的投融資體制已經不適應旅游開發對資金需求, 這在古鎮 旅游開發過程中同樣存在, 所不同的是: 古鎮旅游開發比起一般的旅游景區開發在投融資體 制方面面臨更多的困難和挑戰。具體表現為:開發進程長與古鎮城市化相結合;產權關系復 雜牽涉面廣;面對提升區域經濟體綜合競爭力的壓
2、力。 通過梳理古鎮旅游興起和發展的脈絡,我們可以看到如下三種古鎮旅游開發模式: 政府主導模式:也可以稱之為“平臺模式”,政府運用掌握的城市規劃審批權力對古鎮旅 游開發進行宏觀的管理; 開發資金的投入主要依賴地方財政, 但是對公共設施的投入引入相 關的市場機制,對游客收取費用(古城保護費),對具體的旅游開發項目不作具體干預,主要 通過城市規劃和行政審批來調控。麗江大研古鎮旅游開發屬于這種模式的代表。 政府主導的項目公司模式: 政府成立相應的旅游開發項目公司, 相關資產以政府財政劃 撥的形式注入項目公司(或者以資產作價形式出資,資產所有者擁有項目公司相應的股權), 項目公司以政府組織注入的資產為抵
3、押, 向銀行借款, 獲得的資金用于古鎮旅游項目的開發, 旅游開發所獲得的收益用于償還銀行借款, 如此滾動開發古鎮旅游。 浙江烏鎮是這一模式的 主要代表。 經營權出讓模式: 這方面的代表是湖南鳳凰古鎮, 地方政府將管轄范圍內的旅游景點(資 源性資產)開發出來后,通過出讓旅游開發經營權的方式,吸引投資商介入古鎮旅游開發。 由投資商根據自身優勢,結合市場需要對外融資,繼續古鎮旅游開發進程,政府只在行業宏 觀層面上對投資商(開發商)進行管理。 各地盡管這三類模式都是在不同的改革階段, 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的古鎮旅游開發的大膽 嘗試, 是古鎮旅游開發的階段性成果。 但是以上開發模式仍然不能很好地解決古鎮旅游開發 進程的資金壓力,產出控制,以及開發運作市場化等問題。 首先,從投資的角度看,古鎮旅游開發項目最大的特點就是涉及的資產類型多樣,產權 關系復雜,投資帶來的經濟溢出效應高,投資收益不容易控制,這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