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1頁 共3頁 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控制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控制程序程序 1.0 1.0 目的目的 對能夠控制及可期望對其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進行識別和評價, 確定重要環境因素 以便進行控制。 2.0 2.0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適用于商業物業管理服務全過程中環境因素的識別、評價和控制。 3.0 3.0 職責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批準環境因素清單和初始環境狀態評審報告。 3.2 安全品質部負責組織、指導環境因素評價活動并進行匯總評價,列出環境因素清 單,起草初始環境狀態評審報告。 3.3 各部門負責識別本部門管理范圍內的環境因素,保存本部門的環境因素清單。 4.0 4.0 程序要點及實施程序要點及
2、實施 4 4.1 .1 初始環境評審初始環境評審 安全品質部在建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之前或之初,對公司的環境狀 況進行評審: 1) 明確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應遵守的要求以及獲取的渠道; 2) 評價現狀與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符合程度; 3) 識別環境因素; 4) 確定重要環境因素。 4.2 4.2 識別環境因素需覆蓋的時態和狀態識別環境因素需覆蓋的時態和狀態 1) 時態:過去、現在和將來。 2) 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 4.3 4.3 評審小組評審小組 安全品質部牽頭各部門代表組織環境因素識評小組,對各部門的環境狀況進行調 第2頁 共3頁 查,填寫環境狀況調查評價表,報總經理進行環境
3、因素評審。 4.4 4.4 環境因素評審環境因素評審方法方法 4.4.1 是非判斷法 凡不符合有關環境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要求的,均列為重要環境因素,由安全品質 部提供。 4.4.2 評分判斷法 在是非判斷方判定的對象以外的環境因素可使用評分判斷法, 評定的內容和標準如 下: 4.4.2.1 影響范圍 1) 超出社區(a=5 分) 2) 周圍社區(a=3 分) 3) 公司界內(a=1 分) 4.4.2.2 影響程度 1) 較嚴重(b=5 分) 2) 一般的(b=3 分) 3) 輕微的(b=1 分) 4.4.2.3 發生頻率 1) 持續發生(c=5 分) 2) 間歇發生(c=3 分) 3) 偶然發生(c=1 分) 4.4.2.4 社區關注程度 1) 強烈關注(d=5 分) 2) 一般關注(d=3 分) 3) 微弱關注(d=1 分) 4.4.2.5 資源消耗 1) 嚴重消耗(e=5 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