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頁 共 3 頁 記錄控制程序記錄控制程序 1.0 1.0 目的目的 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所要求的記錄予以控制, 以提供符合要求和管理 體系有效運行的證據。 2.0 2.0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適用于為證明服務符合要求和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記錄。 3.0 3.0 職責職責 3.1 安全品質部負責對程序文件相對應的表單的發布、更改。 3.2 安全品質部負責對本公司工作標準所對應的表單的發布、更改進行控制,對所有記 錄的銷毀進行控制;負責依據本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檔案管理規范。 3.3 其他各部門負責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門的記錄。 4.04.0 程序要點及
2、實程序要點及實施施 4.14.1 記錄的范圍記錄的范圍 記錄包括: 4.1.1 表單式記錄: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設計并填寫的表格(包括紙制和電子文檔) 。 4.1.2 實物性記錄:除表單式記錄以外的其他記錄,包括但不限于報告、總結、證書、 照片、錄像帶、業主檔案等。 4.1.3 電子記錄:利用各種業務軟件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記錄,包括但不限于電子巡更 記錄、車場管理系統、監控系統、消防報警系統中的運行記錄、報表記錄、影像記錄等。 4.24.2 記錄的格式記錄的格式 4.2.1 表單式記錄的空白格式屬于文件,制定與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的具體要求執 行相關審批手續,經填寫的表單屬于記錄,按本程序要求進
3、行控制。 4.2.2 實物性記錄以其原始形式為準;電子記錄以軟件中設定的格式為準。 4.2.3 各項記錄以編號形式進行標識,由安全品質部統一控制,詳見文件控制程序 。 4.2.4 記錄的序號,以年號(兩位)月號(兩位)流水號(三位)編制,如 0912003 表示 09 年 12 月第 3 張記錄, 如記錄量較少, 可省略月號, 按全年編寫流水號, 如 09115 第 2 頁 共 3 頁 表示 09 年第 115 張記錄。 4.34.3 記錄填寫記錄填寫 4.3.1 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如因某種原因不 能填寫的項目,應能說明理由,并將該項目單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不允許空 白。 4.3.2 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數據,應采用單杠劃去原數據,在其上方寫上更改 后的數據。 4.44.4 記錄的保存與檢索記錄的保存與檢索 4.4.1 原則上,記錄應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