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xxVIVI 標識系統運用規定標識系統運用規定 第 1 頁 共 3 頁 第一章第一章 發布與保管發布與保管 第一條第一條 xx品牌VI手冊由品牌客服中心統一下發, 各單位按管理制度管理。 第二條第二條 VI 手冊是我司專有知識產權,各單位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并履行 保密責任和義務,未經批準,不得復印、拍攝、外傳、轉借或提供電子版本;不 準出現缺頁、非正常破損或丟失;不準隨意涂改和變更。 第三條第三條 我司及各單位應分層次組織內部員工培訓,提高全體員工對公司 VI 手冊的認識,掌握相關內容和規定,確保 VI 手冊嚴格、規范使用。 第二章第二章 使用規范使用規范 第四條第四條 VI 手冊是我司
2、識別系統的標準文件,是公眾和員工對其有效識別 的依據, 各單位在經營活動中涉及表現我司形象時, 必須嚴格以 VI 手冊為標準, 保證我司視覺形象的完整統一。具體執行中如遇 VI 手冊未涉及的部分,必須上 報審批后實施。 第五條第五條 VI 手冊的基礎部分和應用部分中,每部分分別涵蓋了我司及各單 位的相關內容,各單位在具體實施中,應認真對應查閱,規范使用。 第六條第六條 基礎部分是 VI 手冊的核心部分,其中包含企業標志、標準字、標 準色及各種標準組合等要素,是應用的基礎,各單位在應用中,不得任意改動要 素的尺寸、比例、色彩、組合結構關系等,保證其完整性、統一性和準確性。 第七條第七條 企業標志
3、的使用: 1、 企業標志為我司專有和下屬各單位公用,任何情況下不得簡化、變造、 污損、殘缺使用。各單位不得另行設計標志。 2、 以下情況應當使用企業標志: 我司及各單位辦公場所的突出位置;我司 及各單位所轄公共場合、 重大儀式慶典場所、 人員聚集地等重要場所的突出位置; 我司及各單位組織的各類活動、會議和工作(工程)現場;我司及各單位出版物 和宣傳品的突出位置; 我司及各單位物資物料和工具的突出位置;我司及各單 位在進行對外招投標、合作和開展相關工作時;我司及各單位員工應按照規范要 求佩戴企業標志,佩戴企業標志時,必須懸掛于胸前指定位置; 3、 (從項目籌備開始, 涉及 “xx” 品牌使用和現場布置, 均須符合 VI 標準) 。 xxxxVIVI 標識系統運用規定標識系統運用規定 第 2 頁 共 3 頁 4、 企業標志應中英文組合使用,組合方式嚴格按照 VI 手冊的 規范示例執 行。 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