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于調撥單及生鮮盤點的操作更改規定關于調撥單及生鮮盤點的操作更改規定 一、一、 關于調撥單的操作更改關于調撥單的操作更改 分店調撥目前存在兩種單據: 調撥單與批發單。 現公司決定取消調撥中用批 發單, 只允許用調撥單。 對于調貨時出現供應商庫存不足不能審核調撥單情況的 處理方法: 由調出店在制作調出單時先查供應商的商品庫存, 不足部分做一張庫存更正 單(需在備注上注明“調撥增加庫存數量之用” )彌補。在調入店審核后調出店 的電腦人員再制作一張同樣數量的庫存更正單 (需在備注上注明 “沖消某某單據 之用” )沖消。此兩份更正單無需其他人簽名(其它庫存更正單簽名按公司規定 執行) 。電腦人員在上
2、交單據時需把兩份單據放在一起上交財務。財務部在核單 時若發現更正單無其他人簽名時,則檢查是否有注明為分店調撥調整庫存之用、 有正負且數量相同的兩張更正單。 二、二、 生鮮盤點生鮮盤點 目前,公司的生鮮毛利有兩種,是因為統計方法不一致造成。現公司決定: 統一計算口徑,統一生鮮毛利。具體方法如下: *分店生鮮部在每月底盤點計算毛利時期未庫存取數不取 excel 表格的金額, 而是與財務部取數一致, 即取電腦系統中的庫存金額。 在生鮮盤點中相關人員 (生 鮮主管、電腦部人員)審核前務必保證錄入電腦系統中的數據準確。 *總部財務與分店財務在分店生鮮盤點后計算毛利時需先統計出該月份生鮮 的補差以及生鮮免提點部分的金額。 *總之,分店每月初上交的生鮮毛利應與每月中旬總部財務的統計出來的生 鮮毛利一致。 xx 百貨人事行政部 二 00 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關于 “調撥單及生鮮盤點的操作更改調撥單及生鮮盤點的操作更改” 的規定 xx 百貨人事行政部簽發 確 認: 打字: 審 核: 生效日期:200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