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貴重易盜商品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關于貴重易盜商品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 一、一、 商品防盜管理的要求商品防盜管理的要求 1、商品陳列以營運部陳列為準,防損部如發現商品陳列存在難以防范的安全隱 患及時向營運部提出改進意見,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要及時上報上一級協調 處理。(如屬采購部協議簽訂的陳列則由營運部與采購部溝通解決) 2、易盜商品參見貴重易盜商品管理辦法嚴格執行,非易盜商品營運部加強 管理,當區域負責人對于商品異常情況應及時跟蹤(如正常商品突然批量銷 售)其原因,屬不正常的要及時上報處理。 3、采購部在簽訂易盜商品陳列協議時要考慮商品的安全。 4、防損部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都應盡力保護所有商品的安
2、全。 二、二、 商品被盜的責任及處理商品被盜的責任及處理 1、商品被盜的損耗納入公司的損耗指標一起計算。 2、如屬管理不當(如:易盜商品未按易盜商品管理辦法管理、批量商品被 盜未及時發現、工作疏忽責任心不強),應及時追究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3、商品被盜后知情不報者從重追究責任。 4、商品被盜后未及時跟綜改進,以及在改進易盜竊商品管理的跟蹤中不及時跟 進或跟進不到位的相關人員,應追究行政責任及因此造成商品繼續被盜的經 濟責任。 特此通知!特此通知! xx 百貨行政人事部百貨行政人事部 二二 00 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關于關于 貴重易盜商品管理辦法補充貴重易盜商品管理辦法補充 通知通知 xx 百貨行政人事部簽發百貨行政人事部簽發 確認:確認: 打字:打字: 審核:審核: 復印:復印: 份份 生效日期:生效日期:2005.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