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頁 共 2 頁 備用金管理辦法備用金管理辦法 一、目的 保證備用金的規范使用及安全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涉及備用金的相關部門及人員 三、內容 3、1 使用要求: 3、1、1備用金是指:因工作需要提前配備的現金。 3、2、2備用金的使用原則:備用金只用于工作需要,不得挪用并保證日清日 結。 3、2 備用金管理: 3、2、1原則上需要使用備用金的崗位由具本市戶口或有本市戶口人員擔保的 人但任,備用金由公司提供;凡未具備以上條件的,公司不提供備用金, 備用金由任職人員自備。 3、2、2公司備用金的種類和金額: .蔬菜采購員備用金 3000 元; .食堂彩購備用金 500元; .服務臺備用金
2、 300元; .收銀管理員備用金每人 1500 元; .收銀員備用金 800元。 3、2、3凡自備備用金人員在入職后上崗前將備用金交財務部確認,如因特殊 原因數量不足可向公司申請借用,由直接上司,間接上司根據實際情況給 予審批,借支部分需在三個月內全部歸還。 3、2、4所有人員上崗前到財務部領取備用金,財務部做好領用登記,在人員 離職或調職時退還。 3、2、5備用金不能作本職工作以外的用途。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備用 金短缺的由個人負責并及時補充,確保數量準確、日清日結。 3、2、6收銀部管理員、收銀員備用金下班后統一存放在財務室,其余人員備 用金自行保管。 第 2 頁 共 2 頁 注:.凡自備備用金在入職時在財務部登記,離職時由財務部出示證明帶走自備備 用金。 .因工作失誤等問題造成的備用金短缺由個人負責并及時補充,確保日清日 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