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慶慶保保利利地地產產改改及及員員工工激激勵勵方方案案 目的1、 為完善公司治理構堅持感恩、激勵及利益共享5+5+10的指導方公司擬 權和利分的激勵機制以增強核心團及干員工的向心力和凝力激發 大家強烈的主人意和任感實現共擔利益共享的目的。 2、激勵對及方式 2.1、公司核心成員 激勵方式2%公司實權益+業分權核心東具有所有權分權、投票決 權權益票可以和出售和回。 2.2、服務期5年以上的干成員 激勵方式1%公司實權益+業分權干實東具有東所有權分權、 但沒有投票決權票可以和出售和回。 2.3、公司監事及干成員 激勵方式1%公司擬+業分權擬東具有分權沒有所有權、投票 決權票不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或休時動
2、失效。 2.4、公司其他理及技術干成員具體位及人員另定。 激勵方式業分權。 2.5、根據員工服務年、位整及所做獻的大小公司實份或激勵權益可以為 實享受東相應的權利激勵對不任崗位求本人求或公司整 激勵崗位公司有權取消激勵權益。 3、核心、干成員構 年=年度固定工+權分實東、擬東+業核分 4、分來源及比例 激勵對享有公司年度所實現的稅后利潤或權所帶來的升值根據不同利潤區和分 比例扣50%作為企業發展留存外按激勵對所享受的數百分比分。 5、實現稅后利潤區段及分比例 5.1、公司全年實現稅后利潤500萬以下所有稅后利潤用于企業發展留存分比例為0 5.2、公司全年實現稅后利潤500含以上50%用于企業發
3、展留存50%用于年度分 5.3、東利實份及擬份按年度稅后利潤及及東應得比例予以分核心及 干員工激勵利的實得分應與本人年度業予以掛其方法 核核心心及及干干成成員員年度年度實實得得激激勵勵利利=年度應年度應得得利利個人個人或或團團年度年度業業核核分分值值 6、公司的權利 6 .1、公司有權求激勵對按其所崗位的求做好工作激勵對不任崗位 求事會批準可以整激勵對的崗位權激勵及分權益按5.4年度業核 予以處理。 6.2、激勵對因犯法律、反業德、泄公司機密、失或瀆為嚴損害公 司利益或聲事會批準可以取消激勵對尚未實現的權激勵及分權益并 有向激勵對求償其公司成的損失的權利。 6.3、 法律、法定的其它相關權利。 7、公司的義務 7.1、 向激勵對發放本辦法定的權激勵及分權益。 7.2 、法律、法定的其它相關義務。 稅后利潤或權 所帶來的升值 50%用于企業 留存 70%東 利分 47.5+47.5 %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