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項目委托代建合同書 項目名稱: 項目委托人: 項目代建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浙江省政 府投資項目實施代建制暫行規定,為保證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 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代建人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總投資: (萬元人民幣)(以批準的投資概算或經批準的調整投資額 為準,含土地、建安工程費用及相關規費等)。 建設地點: 建設規模:項目建設總建筑面積 。主要經濟技術指標最終以政府各職 能部門批準文件為準。 建設內容:包括地塊平整、建安工程施工、設備及工器具購置、以及本項目規劃紅
2、線范圍內的綠化、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礎設施配套等所有工程(含專業管線)。 二、代建方式和代建工作范圍與內容 1、代建方式:實施全過程代建。 為確保房產品質,將該項目營造為同類物業的標桿性作品,從項目規劃設計起,整 個建設過程中的設計、監理、施工等工程建設,招投標均采用自行邀請招標方式,在綠 城集團合格供方中選擇數家單位,進行充分的競爭后確定中標單位;若委托人有推薦單 - 2 - 位,也需符合代建人的選擇單位的相關標準,方能參與投標。造價控制原則參照同類工 程,爭取合理低價(含限價),具體經委托方審計、財政等部門審核后在招標文件中明 確。 2、代建工作范圍與內容:前期管理,全過程項目管理,后期管理等
3、內容。 2.1 前期管理 (1)與委托人進行前期工作的交接(含前期資料的移交)。 (2)設計管理:組織完成施工圖及市政、綠化、管線等配套圖紙設計優化工作, 督促和檢查設計進度,審核設計文件,保證設計質量,確保項目按照委托人要求以及相 關部門審批意見進行設計。 (3)協助委托人組織工程勘察、監理、施工和材料設備采購等招標工作,在工作 中應回避有利益關系的單位; 受委托人委托組織有關項目建設合同的洽談以及負責合同 履行的全過程管理。 (4)負責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消防、園林綠化、市政等各職能部 門的報批手續。 (5)受委托人委托組織工程合同的洽談與負責履約的監督管理。 (6)項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2 全過程項目管理 (1)工程施工建設管理:負責協調各相關部門之間的工作,負責進行工程安全生 產及文明施工管理,負責進行工程質量、進度、成本控制。 (2)按職能部門要求編制年度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