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1月 廣西區域 廣告創作規范要求 一、重點注意事項及 常見錯誤案例分析 一:集團logo與項目logo不可同時輸出 如若必須輸出項目案名與集團logo時,項目案名可直接以文 字形式輸出,同一畫面不可同時出現兩個鳳凰logo。 錯誤案例錯誤案例 正確示范 重點注意事項 二:項目logo不可與“給您一個五星級的家” 組合輸出 “給您一個五星級的家”只能與集團logo組合輸出,若需與 項目案名同時輸出時,案名必須以文字的形式體現,不可與 項目鳳凰logo組合輸出。 錯誤案例錯誤案例 正確示范 重點注意事項 錯誤案例一 物料:戶外牌、展板 存在問題: 1)戶外牌設計稿未報區域創作統籌和總部審
2、批 2)項目名不清晰,主標排版混亂,設計不規范。 各區域錯誤案例示意 錯誤案例二 物料:海報 存在問題: 1)制作時白邊未裁切,即開始張貼發布,影響項目形象。 2)張貼不平整,品質感差。 3)鳳凰logo重復。 各區域錯誤案例示意 錯誤案例三 物料:網絡、桁架、展架等 存在問題:熱銷階段主題輸出沒有考慮客群利益,自說自話, 消費者無法理解,看不懂。 各區域錯誤案例示意 二、創作稿件 流程管理 所有項目案名、全新VI、戶外、報廣,必須嚴格按 照審批流程報總部審批。提交總部審批的廣告文件必 須附上確認后的項目核心價值點,以供創作把控。 所有報總裁及主席的創作類文件必須先經徐總、程 總審批,同意后方
3、可遞交審批。 所上報的審批文件(尤其是報主席、總裁的文件), 必須在文件抬頭中注明清楚針對的宣傳對象,如宣傳 對象為政府還是購房客戶等,避免誤會及延誤審批效 率。 項目案名、全新VI、戶外、報廣必須報總部審批 基于制作成本的考慮,為避免事后修改造成經濟損 失,在廣告創作過程中,重要物料,如VI、圍墻、燈 旗、戶外的設計稿,必須線下提交至廣告創作部對應 小組創作負責人把控品質,再執行出街。 如廣告部發現問題提出修改意見,項目不執行修改, 導致創作出品質量不高或有較大錯誤的,酌情給予 500-2000元/人不等的處罰。 vi及重要物料必須線下與廣告創作部溝通 三、出街物料 須打樣確認 項目所有印刷物料須打樣確認 為實現廣告出街效果的最優化,印刷物料必須打 樣確認,由當盤主策及營銷第一負責人把控品質。 若因沒有打樣,導致廣告出街效果品質差的,第 一次對當盤主策及營銷第一負責人給予警告,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