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團購協議書 甲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市商業銀行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職工集 團購買甲方開發的位于*區的“*”一期住宅一事,達成如下 協議: 1、本次團購范圍: “*”一期 C 組團部分的住宅,房屋分布在 3 棟住宅樓內,樓號為:C3C3、 C4C4、C5C5,總建筑面積約 2 萬,共 計 163 套。雙方一致認定該數量已經達到 2 萬,乙方不再以 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增加房源。雙方約定本次團購單價為均價 2600 元/建筑平方米。 (房號、每套住宅建筑面積及售價見附件 一。 )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團購名單,一經確認,不得變更。 3、乙方負責認定
2、乙方職工(以下簡稱購買人)身份是否符合團購 要求,負責搖號、選房工作和與本次團購相關的政策答疑,同 時負責監督購買人在 2008 年 6 月 12 日前按照雙方議定的價格 支付首期誠意金,甲方將誠意金收款賬戶設在乙方指定分行, 賬號為,2008 年 6 月 14 日購買人持存款單、身份證原件到甲方售樓處統一簽訂預 定協議書并領取誠意金收據,甲方負責提供標準文本、簽約 及與產品相關問題的答疑。 4、實際購買完畢后,若房源還有剩余由甲方按原價收回。 5、在遵守商品房團購協議書所列條款的前提下,與購買人簽 訂的協議以最終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6、甲方承諾交付使用時間為: C 組團于 2009
3、年 10 月 31 日前交 付。如延期交付,按購買人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一/天賠償。 7、甲方承諾房屋按照整體規劃的設計要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 符合國家相應規范要求。 8、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購買人姓名辦理相關購房手續,未經乙方同 意,不得擅自更改購買人姓名。乙方承諾監督購買人在購得房 產后 5 年內(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不得上市交 易,以免干擾甲方正常市場銷售。 9、甲乙雙方約定,購買人各期付款應按以下時間支付:1)簽訂預 訂協議并支付總房價的 30%誠意金;2)主體封頂前一周內再支 付總房價的 30%,若銷售許可證早于主體封頂日期下發,則應 在銷售許可證下發后一周內支付該筆房款,并簽訂商品房買 賣合同 , 誠意金自動轉為預付款; 如不按期支付款項并簽訂 商 品房買賣合同 , 視購買人為自動放棄購買, 甲方有權另行出售, 所交預付款全額無息退還; 3) 交付使用前一周內支付余下全部 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