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示范文本) 1 說說 明明 為了指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 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住房 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文本) (GF-2013-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GF-2017-0201) (以下簡稱示范文本 ) 。為了便于 合同當事人使用示范文本 ,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 示范文本的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 部分組成。
2、(一)合同協議書 示范文本合同協議書共計 13 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合 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和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 文件構成、承諾以及合同生效條件等重要內容,集中約定了合同當 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二)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是合同當事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中 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工程建設的實施及相 2 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合同條款共計 20 條, 具體條款分別為: 一般約定、 發包人、 承包人、監理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期和進 度、材料與設備、試驗與檢驗、變更、價格調整、合同價格、計量
3、 與支付、驗收和工程試車、竣工結算、缺陷責任與保修、違約、不 可抗力、保險、索賠和爭議解決。前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 法規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 要。 (三)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 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 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進 行修改補充。在使用專用合同條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專用合同條款的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的編號一致; 2.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對專用合同條款的修改,滿足具體建設 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條款; 3.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有橫道線的地方,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 的通用合同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 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 二、 示范文本的性質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