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殿新 2010 版建筑工程建筑而積計覽規范) 一、房屋建筑的主體部分 1、單層建筑物 單層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應按其外墻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建筑物高度 在 2.2m 及以上名應計算全面積,層 高不足 2.2m 者應計緯 垃 而積。勒腳是指建筑物外墻與 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觸部位墻體的加厚部分(圖 1 ) , 高度是指室內地面至屋面(最低處)結構 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 圖 1 勒腳 單層建筑物設有局部樓層者,局部樓層的 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 的應 按其圍護結構外陽水平面積計算,無圍 護結構的應 按找結構底板水 平面積 計笲。層商在 2.2m 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 層高不足 2.2m
2、 者應計算拉 面積0 圍護結構是指圍合建筑空 間四周的墻體、門、窗等 2、多層建筑物 多層建筑物的建筑而積應按不同的層高劃分界限分別計覺。首層應按其外墻勒腳以上結 構外圍水平面積計壞 二層及以上樓層應按其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符。層高在 2.2m 及 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 層 高不足 2.2m 者應計算 位 面積。這里我將這種算法簡稱為層高 界限計緯法”。層 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地面至樓面)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 其中 , 最上一層的層面是其樓而至屋而(最低處)結構標商之間的垂直距離。 3、單(多)層建筑物的坡屋頂內空間 單(多)層建筑物的坡屋頂內空間, 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其凈高超過 2.
3、l m 的部位應計算 全面積, 凈嵩在1.2m,至 2.l m 的部位應計算 位 面積, 凈高不足1.2m 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 設計不利用時不應計殍面積。這里我將這種算法簡稱為“凈高界限計算法”。 凈高是指樓而或 地而至上部樓板(屋而板)底或吊頂底而之間的垂直距離。如圖 2: 第 ( 1 ) 部分凈高 2.l m, 應全部計黨面積。 4、地下建筑、架空層 地下 室、半地下室(包括相應的有I永久性頂蓋的出入口)建 筑面積,應按其外墻上口(不 包括采光井、外墻防潮層及其保護墻)外 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覺。層高在 2.2m1 及 以上者應 計筍全 面積 層高不足 2.2m 者應計算 位 面積。房間地平面低于室外 地平面的商度超過該房 間凈高的垃 者為地下室: 房間 地平而低 千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l/3, 且不超過 邊 者為半地下室: 永 久性頂蓋是指經規劃批準設計的永久使用的頂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