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收益回報調整建議商鋪收益回報調整建議 根據置業顧問回訪原沒購買的客戶溝通,得出結果是,客戶覺得 15 年回報太長和擔心 3 年內辦不出不動產權證。建議如下: 1、收益比例按原來 1-5 年 5%、6-10 年 7%、11-15 年 8%不做變 動。前 3 年回報各增加 1%以購物卡形式給予購鋪客戶,等于調整為 103%。提高給購買客戶附加增值,同時促進項目的消費,讓商家提 高對項目認同度,促進了項目銷售,起到三贏的作用。同時額外簽署 補充協議說明提前到 3 年后可回購, 多給出的 2 年租金收益在回購時 再扣除。之前購買的客戶也可享受,跟現在客戶享受條款不予沖突。 案例分解:假設客戶購買商鋪總款項為 100 萬計算,扣除 5 年租金實際支付 75 萬。 3 年退還商鋪 5%*3=15 萬,75+15=90 萬 5 年退還商鋪 5%*5=25 萬,75+25=100 萬 注:1、每年額外 1%的購物卡作為增加回報比例,在開始計算回報時的 1、2、3 年逐年給予購買客戶。 2、如購買客戶不需要購物卡,只要求返還現金的前提下,需向開發商進行 特殊申請,在征得開發商同意后,于第 3 年開始計算收益時開始,在第 3、4、5 年每年分 2 次返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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