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投資法律基礎 投資管理中心風險控制部 2015年11月 主要內容: 一 土地物權制度 二 土地規劃 三 征地、農轉用審批 四 征地補償 五 土地供應 1、使土地 符合土地利 用總體規劃 和城鄉規劃; 2、辦理土 地的征地、 農轉用審批 手續; 3、對權利 人進行征地、 拆遷安置補 償; 4、供地 (出讓土 地)。 1、通過合法途徑買到法律手續土地齊備的土地,是項目后續開發的順 利進行的基礎與前提。 2、目前公司大力拓展三四線城市“勞斯萊斯”項目,這些土地中有一 尚不具備開發條件,有一些還是農村集體土地。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獲取這些土地通常要經過如下的過程: 引言: : 1、土地物權 土地法
2、規紛繁復雜,但對于我們購買土地來說,最重要的是清楚公司 對所購得的土地在法律上具有一種什么樣的權利。 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 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物權 權利人對土地所享有的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 物權。 土地物權 一、土地物權制度 土地物權 土地所有權 全民所有(國 家) 勞動群眾集體 所有 土地使用權 農地承包經營 權 國有建設用地 使用權 集體建設用地 使用權 土地擔保物權 土地抵押權 地役權 2、土地物權分類 一、土地物權制度 3、土地所有權 1、城市的土地、法律規 定屬于國家所有的農村 和城市郊區的土地; 2、森林、山嶺、草原、 荒地、灘涂等(法
3、律規 定屬于集體所有的除 外)。 國家 所有 的土 地 1、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 地,除由法律規定明確 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 ; 2、宅基地、自留地、自 留山也屬于農民集體所 有。 集體 所有 的土 地 占有:權利主 體對土地的實 際掌握和控制。 使用:權利主 體按照自己的 意志對土地加 以利用。 收益:權利主 體可以藉土地 的使用或處分 而獲得經濟利 益。 處分:權利主 體按照自己的 意志對土地的 各項權能變化 作出決定。 一、土地物權制度 4、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從土地所有權中派生出來的一項獨立的物權形式,是 指權利主體對所占有的土地的利用和取得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具有 獨立性,可以與所有權相分離,土地使用權人在一定條件下可轉讓其土 地使用權。 國有建 設用地 使用權 集體建 設用地 使用權 農地承 包經營 權 土地使 用權 一、土地物權制度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國有 建設 用地 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