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變性流程: 土地變性主要分為兩個階段: 1、規劃審批階段,成果是變更規劃設計條件函; 2、土地變性階段:國土局根據變更后的規劃設計條件,對土地進行用地性質變更。 第一階段:變更規劃設計條件 第二階段:土地變性 (預計 3 個月) (預計 6 個月) 區上會 評估地價 提出變更規劃設計條件申請 通過規劃局及分管主任專題會 準備土地變性請示、文件、方 案等其他相關資料 通過區主任辦公會 上報市局利用處 變更規劃設計條件函 初審過會上利用處處會 注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上國土局局長辦公會 編制規劃條件設計書 下發批文 補繳納出讓金及契稅 簽訂變更合同 換發土地證 下發審批件 通過西安市土地管理領
2、導小 組會議 第一階段: 一、辦理時限:受理(1 個工作日)-研究變更方案(20 個工作日)-上會審查(根據辦公會 召開時間)-公示-發條件(1 個工作日) 。預計 3 個月。 二、提交資料:1、申請函;2、立案申請表;3、紅線綠線地形圖;4、土地成交確認書或土地 出讓合同等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三、注意事項: 1、由商業類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的,容積率不得突破原指標并且不超過現行國家居住規劃規范 和省市技術指標的容積率上限值。 2、不宜受理區域:三環沿線 100 米進深范圍內的商業類用地性質不宜變更為住宅性質。 第二階段: 一、辦理時限:組織申報,地價評估,港務區上會預計辦理時限為 1 個月,市國土部門受理后, 上報西安市土地管理領導小組會議通過審批后下發審批土地件, 與單位簽訂出讓變更協議, 總計 辦理時限約 6 個月。 二、提交資料:1、申請函;2、規劃設計條件函;3、法人委托書;4、審批土地件;5、出讓合 同;6、土地出讓金繳納憑證。 以上兩個階段完成大約需要 9 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