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規則建筑規則 經驗談- -住宅設計 要點 第一部分 住宅設計統一技術措施 一. 總平面設計 1. 間距 1.1 建筑平面搭接錯位時,h 值(凈尺寸)不宜大于 2.4m,以免影響采光。 2. 消防 2.1 總圖中應做好消防車道及消防車登高面設計,注意人車分流;當消防車道下面為地下室 時,結構應考慮消防車總重 300KN 荷載。 2.2 登高面 2.2.1 登高面宜在用地紅線內解決,條件限制時可利用綠化帶作登高面,但綠化帶下應設硬 地,并按消防車總重 300KN 計算。 2.2.2 當建筑物凹入處進深不大于 4m(凈寬)時,該凹入范圍可計入 1/4 周邊長度算作登高 面;如凹槽寬度不大于 2.
2、5m(凈寬) ,該寬度可不計入建筑周邊總長度。 2.3 消防車道 2.3.1 高層建筑周圍宜設環形或沿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盡端式消防車道應設 18m 18m 回車場。 2.3.2 消防車最小轉彎半徑:高層 12m,多層 9m。 2.3.3 消防車道最小寬度:登高面處 6m,其它處 4m。 2.3.4 消防車道的坡度:登高面1,其它處7。 2.3.5 消防車道距建筑物距離宜5m。 2.3.6 高層建筑的沿街長度超過 150m 或總長度超過 220m 時應設穿過高層建筑的消防通道。 2.3.7 高層建筑應設有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間的距離不宜超過 80m。 3流線設計 3.1 住
3、宅出入口處應設置人車分流專用通道;當商住樓住戶大堂與流量大的商業服務空間臨 近時,商業用房的貨運出入口宜設在地下室或與大堂入口異向布置,避免人、貨流交叉,減 少交通安全隱患。 4. 附屬用房 4.1 總平面設計時應在小區顯著位置(如入口附近)設置管理用房。 4.2 應在住宅(區)的下風向和較隱蔽處設垃圾站,其面積不宜小于 6 ,與住宅距離不宜 小于 10m, 外部與道路相連; 垃圾站地面及內壁宜貼光滑、 宜清潔材料, 并配置給排水設施。 4.3 箱式變電在總圖中要綜合考慮,不應設在入口附近,建議其與主體建筑的間距不小于 9m,以免影響景觀和采光。 5摩托車、自行車存放 5.1 總圖中應結合綠化設置摩托車、自行車存棚(庫) ,其與主體建筑的間距不宜小于 9m; 偏低檔次的住宅項目,宜按每戶一輛自行車、每十戶一輛摩托車設置。 5.2 出于安全問題,自行車庫不宜設在地下車庫內,應單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