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顧客異議處理顧客異議處理 一、 顧客投訴的處理是現代零售業全面性提高品質服務中重要的一環, 主要是 指顧客對商場的服務品質、商品或硬體設施不滿意,由此所產生的矛盾。 二、 投訴的類型及處理 商場常見的顧客投訴,可歸納成下列四類: 1.有關商品類(商品質量和商品價格)的投訴 為減少此類投訴,商場應不經銷偽劣產品,發現不合格商品及時處理,決不出售。 商品明碼標價,禁止先抬價打折,同品牌同型號商品的價格不得高于同類其他等。 商場賣場干部應加強檢查。 案例:2004 年 6 月顧客購買“哥第”牌女褲,兩日后出現質量問題,要求退 貨,該柜以不屬質量問題為由,拒絕退貨,主管也認為不是質量問題,要求顧客
2、做鑒定,并承諾:如屬質量問題,給予 1+1 賠償。 (在此處理過程中,專柜及主 管非常堅定認為絕對不是質量問題)后經鑒定,是質量問題,按承諾賠償顧客并 付交通費。 案例:2002 年,顧客購買一男式西褲,回家后發現該褲子的標簽上標有高低 兩個不同的價格,高價覆蓋低價,在對顧客進行 1+1 賠償后,顧客又將此事投訴 到市工商局。 此投訴被市工商局定性為價格欺詐, 后又被列為當年鄭州十大投訴 之首,在各類媒體上刊登,市工商局局長在一次商業會議上點名批評了我公司。 在此類投訴中,了解商品知識及三包規定,熟知公司退換貨規定。簡述退換貨規 定及 1+1 賠償規定。 2.有關設施設備的投訴 此類投訴主要是
3、指:由于商場的設施設備不能正常運行、甚至損壞,而給顧客帶來 不便、甚至傷害,引起顧客的投訴。處理這類投訴時,員工應設身處地為顧客著想, 立即與養護部、工程部聯系,實地察看,視具體情況,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還應 在問題解決后,再次打電話聯絡顧客,確保其投訴得以真正完善的處理。養護更應 做好公司所有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工作,防患于未然。 案例:新鄉店 2003 年,一老人在電梯上摔傷,公司共花費 10 萬元。 案例:媒倉店開業當日,人多擁擠,店內玻璃被擠碎,眾多顧客驚呼躲閃時, 不慎將兩位顧客擠傷,一位 30 多歲,輕傷,醫藥費 809.4 元后賠付 355 元;另 一位老人骨折,共花費醫藥費 9192.4 元,另賠付 1000 元。 因商場設施設備致使顧客受傷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誤工費 陪護費 交通費 營養費及伙食補助費 精神賠償費 等 3.有關商場服務的投訴 處理此類投訴,應首先向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