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公司材料抽檢指引 工程管理部 2020 年 3 月 - 1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明確XX公司(簡稱“XX發 展”)總部、區域、地區在項目工程材料抽檢管理中的職責和權 限, 規范材料抽檢工作, 預控材料質量風險, 確保交付產品質量, 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第二條 本指引適用于中海發展在內地全額投資、控股項目 或由中海發展負責工程管理的房地產開發項目。 第二章 職責與權限第二章 職責與權限 第三條第三條 總部職責:制定材料抽檢制度,并組織實施。對全 集團在建項目工程材料質量情況進行動態監控。 第四條 第四條 區域職責:貫徹執行集團材料抽檢制度,并隨機對 各地
2、區材料進行抽檢。 第五條第五條 地區職責:執行集團材料抽檢制度,并及時對材料 進行全面檢查。 第三章 材料抽取原則 第六條 第三章 材料抽取原則 第六條 全面性原則:地區項目發展部應對所有進場材料進 行全面檢查。 第七條 第七條 及時性原則:地區應在第一批材料進場后 15 天內 進行抽檢。 第八條 第八條 隨機性原則:總部及區域根據需要隨機抽查。總部 和區域均在工作面上進行抽取。 第四章 材料抽檢內容 第四章 材料抽檢內容 - 2 - 第九條第九條 地區項目發展部必須對所有材料進行全面檢查。 (一)甲供材:供應商負責通知項目發展部,由項目發展部 工程師組織監理單位、工程承包商共同進行驗收,并在
3、工程材 料/設備進場報審表 (詳見附件 1)上簽字確認,項目發展部存 檔。 (二)乙供材:承包商負責通知項目發展部及監理單位進行 驗收。首批次乙供材進場,項目發展部必須安排專人參加驗收; 后續批次材料進場,項目發展部可以隨機安排人員參與驗收,參 加驗收時需在工程材料/設備進場報審表上簽字。所有乙供 材料進場,監理單位必須全程參加驗收。 針對規范要求送檢的材料,由監理單位有見證取樣資質的監 理工程師與施工方人員一起,按規定數量見證取樣送檢,取得合 格報告后,該材料方可用于現場施工。 第十條 第十條 地區工程管理部在項目施工全過程中按標段隨機 抽取不少于 5 種材料,抽檢材料清單詳見附件 2,每月抽檢不少 于 1 項(在地區范圍內鋼筋、混凝土、防水、外墻涂料、電線電 纜、型材及五金為必抽項) ,抽查用表參見附件 3。檢查情況發 送項目發展部及合約管理部, 并在當月地區項目發展月報中體現 該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