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前言 作為廣東省重要的交通樞紐和外貿口岸,改革開放 40 周年以來,東莞市的經濟與社會 取得了巨大的發展成就,創造了經濟發展的“東莞模式”,東莞市也榮獲“世界工廠”的稱 號。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同時,東莞市的土地消耗日益嚴重、增量土地日漸減少,東莞城 市的土地開發率已接近 50%,遠超國際社會通常認可的 30%土地開發警戒線。如何促進城市 土地有計劃開發利用,提升存量土地二次開發的效用,完善城市功能、優化產業結構、統籌 城鄉發展,已然成為東莞市城市發展亟待解決的問題。 以廣東省政府出臺 關于推進 “三舊” 改造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若干意見 (粵府 2009 78 號)為契機,為推進實施“三
2、舊”改造,自 2009 年迄今,東莞市政府出臺了若干份城市 更新綱領性政策,對城市更新的模式進行探索、調整或改革;東莞市城市更新政策也經歷了 2010 年至 2014 年的試點階段以及 2014 年之后的常態化階段。 2009 年 12 月 16 日, 東莞市出臺 東莞市 “三舊” 改造實施細則 (試行) (東府 2009 144 號),對“三舊”改造的類型、改造模式、審批流程等方面進行相關規定,拉開東莞市 “三舊”改造工作的大幕。此階段“三舊”改造項目的主要特點為市場自發推動改造,改造 類型也多為房地產開發項目,市場主體推進“三舊”改造存在大量的“挑肥揀瘦”情形,政 府產業規劃、公建配套等設
3、施未能得到有效保障或落實。 為應對“三舊”改造過程產生的問題,促進“三舊”改造工作的常態化,東莞市政府于 2014 年 12 月出臺關于加強“三舊”改造常態化全流程管理的方案(東府2014147 號),對本市“三舊”改造的改造區域、主導方式、改造類型、規劃管控、管理機制等進行 了變革轉變,建立城市更新單元統籌機制,促進東莞市“三舊”改造工作進入常態化。 2018 年 8 月 15 日,東莞市政府發布東莞市政府關于深化改革 全力推進城市更新提 升城市品質的意見(東府2018102 號),對于新形勢、新機遇下東莞市城市更新工作 進行布局,對東莞市城市更新工作管理機制進行改革轉變,提出加快構建“政府統籌、規劃 管控、產業優先、完善配套、利益共享、全程覆蓋”六個新格局,全方位提升城市品質;新 政同時還提出,取消村企合作改造模式、創設單一主體掛牌招商實施機制、規范權利人自行 改造等重磅制度革新。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