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抵押房地產抵押( (按揭按揭) )貸款合同貸款合同 20192019 篇一: 抵押人(甲方):_ 抵押權人(乙方):_ 為確保_年_字第_號 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 購買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 作為到期還 清貸款的擔保。 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為此, 甲、乙雙方根據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 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于_建設 面積_m2, 系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 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土地使用權性 質為出讓(劃撥)。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著物之全部 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
2、 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為¥_萬元, 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萬元。抵押貸款額 為人民幣(大寫)_萬元。 第四條 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 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 用。 第五條 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為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 抵押物由甲方占管。 甲方在占管 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 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 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 抵押期間, 甲方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 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 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 乙方可以要求 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
3、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 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 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 超過債權數額 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 為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 除自然耗損外, 抵押物發生損壞, 甲方應當 采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 自負,并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 以作為債務擔保的,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 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 保險法 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 使求償權。 第十條 抵押物由于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為而導 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時, 乙方有權要求 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 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 甲方應在本 合同簽訂前為抵押物投保, 并以抵押權人作為保險賠償的 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 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