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8 房地產開發項目合作合同書房地產開發項目合作合同書 甲方(土地甲方(土地方)方): 乙方(投資乙方(投資方)方): 甲方為了盤活其所屬的土地資源,發展經濟,經村民代表大會和 村民大會的充分協商,達成共識:由甲方提供開發建設用地與乙方合 作開發商品住宅項目。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同開發、互利互惠的原 則,訂立本合同,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第一章第一章:項目用地及規劃概況項目用地及規劃概況 第一條第一條: 項 目 所 使 用 的 土 地 權 屬 于 甲 方 , 位 于 ,用地面積 平方米 (折合 畝),不動產權證號為: 。該 土地目前尚為集體土地,甲方負責將上述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與乙方
2、 進行商品住宅項目開發,并抓緊辦完土地出讓發證手續,期間所需要 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土地增值稅等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第二條: 項目具體建設經濟技術指標以市規劃局批準的規劃設計 條件為準。 第二章第二章:項目開發形式項目開發形式 第三條第三條:本項目為合作開發項目,甲方提供項目開發建設用地, 乙方負責項目開發建設資金,風險共擔,成果共享。具體操作方式如 2 / 8 下: (一)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提供項目開發建設用地,劃轉到以 甲方名義成立的全資房地產項目開發有限公司,甲方占股 %, 乙方占股 %(以工商核定名稱為準,下稱該公司),由甲方派 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將該合作開發的 平方米土地過戶
3、登記 到該公司名下,并委托該公司辦理該土地立項、用地審批和項目報建 有關手續。 (二)項目以該公司名義進行報建開發,并由乙方負責全部開發 建設資金及經營管理。 (三)乙方辦理土地審批及規劃報建等有關事項,甲方必須積極 予以配合。 (四)在該合作項目中,甲方可分得 的住宅建筑面積,最 后以國有土地使用證登記土地面積扣除規劃道路用地面積,以規 劃部門批復的住宅建筑面積核算。 其余建筑物及相關附屬設施歸乙方 所有。 (五)為降低市場風險,充分保障村民利益,經村民代表大會和 村民大會共同研究,項目建成后,甲方所分得的住宅同意交由該公司 統一對外銷售, 所產生的營業稅, 所得稅等各種稅收及費用各自承擔。 (六) 甲方所得住宅及相關的水電設施、 排污工程均由乙方負責。 (七)房屋營銷工作由乙方全權負責,一切財務工作也由乙方管 3 / 8 理,甲方不得干預。 (八)因甲方分得的住宅處于小區之內,小區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