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蘇源陽光花城業主臨時公約蘇源陽光花城業主臨時公約 為落實蘇源陽光花城的售后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維護物業區域內 公共環境和秩序,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制訂本公 約,由本物業區域內全體業主共同遵守。 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 一、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蘇源陽光花城 坐落位置:泗洲大街交西環路東南側 總建筑面積:10.7591 萬平米 二、業主應遵守物業管理有關法規、政策和本公約規定,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 理工作,妥善處理相鄰關系,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按有關規定和本公約制定的管理細則及各 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業主應保證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關人
2、員遵守本公約和相關規定, 合理使用物業。 第二章第二章 物業使用和維修物業使用和維修 三、按規定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合理使用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自覺維護物業整潔、 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變更房屋結構、外觀和用途;占用共 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等。 (例如:空調外掛設備應按 指定位置安裝,陽臺外和窗外安裝曬衣架、遮陽蓬等物應符合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不得 擅自張貼或安裝可通過外觀看到的任何標識牌、廣告牌或標語等。 ) 四、愛護公共環境,不侵占公共綠地和損壞物業區域內的綠地、園林、小品和其他共 用設施設備;不隨意堆放、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不在公
3、共部位亂涂亂畫和隨便張貼。 垃圾應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堆放,避免遺撒。 五、自覺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在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內堆放易 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聲; 并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六、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即時清理寵物糞便。 七、機動車在住宅區內行駛時速應低于 15 公里;車輛出入應按物業公司要求執行。機 - 2 - 動車應在專門的車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井蓋、人行便道和綠地等場所停放;車位只 可用作停放車輛用途;不得自行在車位上安裝任何設置。按時繳納停車管理費。 八、業主應及時對屋內影響相鄰業主權益的損壞部位和設施進行維修;業主發現房屋 內屬公共維修責任的共用部位和設施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物業管理企業,并采取合理措施 防止損失擴大。 九、對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