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9 5.7 5.7 電梯困人處理規程電梯困人處理規程 1 1 目的目的 為規范電梯困人處理程序,確保及時安全的進行援救,特制定本規程。 2 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適用于因停電、設備故障等造成電梯困人事件的處理。 3 3 職責職責 3.1 管理處負責電梯困人救援的組織協調。 3.2 維修組負責實施困人救援工作。 3.3 保安部負責對救援工作進行配合。 4 4 操作規范操作規范 4.1 當發現電梯關人時,發現人員應立即通知消監控中心,或消監控中心收到 被困人員的求救電話時,消監控中心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工程部、保安部進行救 援,并通過通話裝置安慰被困人員,及時就救援情況與被困人員保持聯系。 4.
2、2 電梯困人救援由維修組技術人員負責操作,保安配合,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4.2.1 確認故障電梯轎廂位置 在進行救援被困乘客時,首先應確保自身安全,由機房控制轎廂位置指示燈 確認轎廂位置。(在停電狀態時,因轎廂位置指示燈無效,要確認轎廂位置,必 須用電梯專用廳門鑰匙小心開啟廳門,再用隨身照明探知電梯轎廂位置。) 4.2.2 確保切斷電源 為防止在進行救援的過程中轎廂突然移動而造成危險和人身傷害, 應先將該 電梯的機房總電源切斷,并保證不會有其他人員失誤操作。 4.2.3 救援步驟 當轎廂地坎與廳門地坎距離相差小于 500mm 時,救援步驟如下: a) 用專用廳門鑰匙小心開啟廳門; b) 用力將
3、轎廂門開啟; c) 協助被困人員離開轎廂; d) 確認轎廂內無人后,將廳門完全關閉; e) 完成救援工作后,通知專業人員前來檢修。 4.2.4 當轎廂地坎與廳門地坎距離相差大于 500mm 時,必須依下述步驟移動轎 90 廂并直至符合轎廂地坎與廳門地坎距離相差小于 500mm 的條件時,方可依照 4.2.3 條款的步驟進行救援。 移動轎廂步驟: a) 通知轎廂內乘客保持鎮定,不能將身體的任何部位探出轎廂之外,以免 發生危險,并說明將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同時,如轎廂門處于半開閉狀態時,則 應將其完全關閉; b) 進入機房,切斷該故障電梯的總電源; c) 在控制柜上,將開門區感應開關(DOORZONEBZ-ON)上扳,控制柜內蜂鳴器 將發出聲音; d) 機房內至少應有 4 人進行手動操作,至少兩人盤車,一人松開抱閘,一 人監護并注意曳引鋼絲繩上的平層標記; e) 一人將制動松閘桿放入制動器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