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41 2.5 2.5 設備報廢規程設備報廢規程 1 1 目的目的 為加強設備報廢管理,特定此規程。 2 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小區/大廈共用設備及公司所有設備報廢的控制。 3 3 職責職責 3.1 設備使用部門負責提出設備報廢申請。 3.2 設備部門負責對報廢設備的確認。 3.3 財務部負責設備報廢的審核及相關賬務的處理。 4 4 控制要求控制要求 4.1 設備報廢的條件 4.1.1 設備報廢必須符合一定條件 a)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必須報廢: 國家有關部門明令禁止或明確規定應淘汰的設備; 已超過使用年限的設備; 無法修復的設備; 業主大會決定更換的,所有權屬于業主的設備。 b)
2、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考慮報廢: 設備有形磨損嚴重,修理費接近或超過原設備價值; 設備技術陳舊落后,無形磨損嚴重,運行效果很差; 因受自然災害或事故損壞,修理費接近或超過原設備價值; 設備屢屢發生故障或事故,存在較嚴重的不安全因素,且在經濟上不 宜 大修或改造; 已停用一年以上無使用價值的設備; 業主委員會建議進行更換的。 4.2 設備報廢程序 4.2.1 設備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說明設備報廢的具體原由及其處理意見,并填 42 寫“設備報廢申請單”報設備管理部門。 4.2.2 工程技術部負責進行技術鑒定,確認符合設備報廢條件后,在“設備報 廢申請單”簽署意見,轉財務部進行審核。 4.2.3 財務
3、部進行審核,確認報廢設備的相關手續符合財務規定,在“設備報 廢申請單”簽署意見,并報總經理批準后,才能將該設備報廢處理。 4.2.4 如報廢設備的所有權屬于業主,還需經過業主委員會批準。 4.3 報廢設備的處理 4.3.1 出售。 4.3.2 對設備進行拆解,可用零部件可作為備件進行保存,無用部件作廢品處 理。 4.3.3 自有設備的處理資金交財務部作設備殘值處理。 4.3.4 所有權為業主設備的處理資金作為維修基金使用。 4.4 報廢設備的銷賬 4.4.1 財務部憑“設備報廢申請單”注銷設備資產、固定資產明細賬或低值易 耗品財產保管卡。 4.4.2 工程技術部憑“設備報廢申請單”注銷設備登記卡和系統設備臺帳。 4.4.3 使用部門憑“設備報廢申請單”注銷部門分臺帳。 5 5 相關文件相關文件 設施設備綜合控制程序 6 6 記錄記錄 設備報廢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