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轉讓協議書范本項目轉讓協議書范本 項目轉讓協議書范本 轉讓方:北京投資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 (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鑒于 1999 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 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項目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項目,然后將該項目再全部轉讓予 甲方。轉讓
2、合同并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鑒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 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項目(下稱“項目”)。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 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項目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 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 30%,丙方則為 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 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 “經營公司”)。 又鑒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項目
3、 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為項目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項目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 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 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項目聯建主體及取 代甲方成為項目之實際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住宅項目,又稱住宅項目。 2.項目地點 位于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項目面積 占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后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 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項目范圍 本項目之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項目包括兩棟層數為 22 層的塔式高層 住宅、一棟 3 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項目范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 層),改造后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項目范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說明。 5.項目現狀 建設項目已建至,項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