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有物業租賃標準作業規程 1目的 規范自有物業(房屋、商鋪)等的租賃工作,爭取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公司自有物業的對外租賃管理工作。 3職責 a) 公司經營部負責自有物業對外租賃業務的組織實施。 b) 公司財務部負責有關租賃費用的收取。 c) 公司總經理負責租金標準的審批和租賃合同的簽署。 4程序要點 a)經營部根據房屋商鋪租賃市場行情及公司閑置的租賃房屋、商鋪情況適時刊登招租廣告。 b)合同洽談 c)業務員就房屋、商鋪的位置、面積、價格、租賃期限等與來訪單位或個人進行報價、洽談。 d)對留下聯系方式的來訪者及來訪電話進行記錄(記錄于租賃來電來訪記錄表 ) ,并跟蹤
2、直至 租賃成功或對方取消租賃意向。 e)對要求現場看房者,積極安排陪同看房。 f)未出租的房屋、商鋪的鑰匙由專人負責并做好標識。 c)合同的擬定及簽訂。 g)根據雙方洽談達成的條件,擬定物業租賃合同 ,并按合同評審程序進行合同評審。 h)評審后的合同交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簽章。承租方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承租方為個人的須 出示身份證,承租方為單位的需提交政府批文或工商營業執照) ,并提供復印件存檔, i)承租方到公司財務部交納租賃保證金。 j)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審準合同并簽署租賃合約。 k)合同簽訂后送房屋、商鋪租賃管理部門鑒證。 l)將鑒證好的合同正本分送公司辦公室、財務、承租方,并由收方
3、簽收。 m)合同正本及相關資料交辦公室存檔。 n)通知出租房屋、商鋪所在的房屋管理部門。 d)出租房屋、商鋪的交付 o)承租方交納租賃保證金后,即與承租方辦理租賃的驗交手續。 p)向承租方交付租賃物業的鑰匙。 q)填寫出租物業驗收交接單 ,并存檔保留。 e)租金的催繳 r)經營部每月月底前向承租方送發租金交款通知書 ,如無法在此期間送達,應每日電話催詢 或登門拜訪送交,直至收到為止。 交款通知書回執存檔。 s)業務員每日按時收繳房屋、商鋪租金。對以現金交納的承租物業的租金,業務員應與財務人員 一同前往收取。 t)業務員登門拜訪時,應向客戶出示工作證件,說明身份。與客戶交談應保持友好的態度,說話 有分寸,談吐要文明。 (詳見公司員工服務標準作業規程) 。 u)對于逾期未交款的承租方,應每日以電話催詢或登門拜訪的方式催詢,并做好記錄,直至其交 款或采取進一步的催款措施。 v)在采取如鎖門、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