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許經營標準合同特許經營標準合同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 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 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 以茲共同 遵 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范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注冊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范圍: (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 非經甲方書面同意, 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 但在授權期限內, 若 因 租約終止致
2、該店無法于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于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 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 門店內的營業天數、 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 依總公司規定辦理。 除不可抗力 外,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 年。 二、 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 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 本合同 再 延長期間一年,之后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3、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 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 合同范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 甲方提供商品服務、 經營技術輔導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 及 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 辦理公 司設立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 三、 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 店面及營 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 論,甲方 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 ,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于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