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第八章 房地產管理與運營房地產管理與運營 PART1 物業管理 PART2 商業地產開發與運營 房地產業的運行機制一般是由三個環節組成的: 生產環節,流通環 節,消費環節。物業管理是整個房地產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或者重要 環節。它通過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物業進行管理和服務,使物業發揮最 大的綜合效益,并且不斷地延長使用壽命,使巨額投資建成的各類房屋 能夠保值、增值,從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房地產的經濟效益。 物業管理與房地產業物業管理與房地產業 90.00% 85.00% 40.00% 30.00% 20.00% 東部沿海區 經濟發達區 中部省區 西部省區 東北三省 經濟區域經濟區域 物業覆蓋率
2、物業覆蓋率 東部沿海區 90% 經濟發達省區 85% 中部省區 40% 西部地區 30% 東北三省 20% 物業 已建成并具有使用功能的各類建筑物,即各類供居住和非居住的 房宇; 與屋宇相配套的設備和市政、公用設施; 與屋宇相鄰的場地、庭院、停車場,居住小區內的非主干的交通 道路等。 物業管理(廣義與狹義) 廣義:泛指一切有關房地產的發展、租賃、銷售及售租后的服務 狹義: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 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其附屬的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 管理,維護相關區域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物業管理的概念 物業管理條例中“物業管理”的含義 物業管理的主體必須是由
3、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來進行的。 物業管理的權限必須受物業所有者的委托,根據國家的法律,按照一定的 合同和契約進行。 物業管理的對象是已經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的各類建筑物及其附屬配套設 施和場地的管理,同時包括物業區域內環境衛生、綠化保安、交通的管理。 物業管理的手段是以經營的方式進行統一的專業化的管理,物業管理本身 是一種市場化的經濟行為。 物業管理的目的是為業主服務,是為業主和使用者提供高效、優質、便捷、 經濟的綜合服務,提高廣大業主和使用者的生活質量,為其創造一個整潔、 文明、安全、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物業管理在我國的產生和發展 (1)1981年深圳特區,外銷房,成立我國第一個物業管理公司; (2)90年代初在廣東召開房管會議,學習討論深圳社會化、專業化、 企業化、經營型的物業管理模式 (3)92年召開第二次會議,決定推行物業管理 (4)94年4月份,原建設部頒布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