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建設項目設計管理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設計管理辦法 為規范集團公司下屬各項目公司在工程建設項目設計階段的行為,加強對 工程設計的管理,根據國家和上海有關建筑設計方面的規范和規定,結合本公 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項目設計階段的管理責任人 (一)工程建設項目設計階段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決定性環節,是項目決策 階段確定目標的具體化。設計要力求做到:功能合理、技術先進、結構安全、 節能環保、經濟美觀。為保證項目的質量,要重視和加強設計管理。 (二)項目公司應在總經理班子中明確一位副總經理主管設計技術工作, 總經理作為第一管理責任人。集團總師室為各項目公司設計管理的上級主管部 門。 二、設計單位的選
2、擇和確定 (一)建筑工程設計招標人,系為負責該項目開發建設的項目公司(以下 簡稱“招標人” ) 。 (二)建筑工程設計單位的選擇可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進行,一 般情況下采用邀請招標。 (三)公開招標的,招標人應當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公開招標的規定執 行。 邀請招標的,招標人應選擇三家以上多年來為上海置業服務過、設計質量 好、服務配合好的單位(詳見上海置業設計單位客戶目錄) ,并按國家和上海市 有關規定執行。 (四)評標人。由項目公司組織專門評標小組,一般由 57 人組成,成員 由項目公司總經理室成員、集團領導、總師室、社會聘請有關專家等組成。采 用無記名投票方式,經總經理室集體討論,綜合
3、設計質量、服務價格、工程經 驗等,評出名次。優勝者為中標單位,并報集團總裁室批準。 2 三、設計程序控制 1、 項目設計應嚴格按設計程序進行,即先進行方案設計,再進行初步 設計和施工圖設計。 2、 大型項目或較重要項目設計前,可先進行概念規劃設計,經過多方 案比選,擇優進入正式方案設計階段。 四、設計過程控制 (一)方案設計階段: 1、 方案設計前,項目公司應提供詳細文字性設計任務書給設計方。任 務書內容應包括: (1)集團公司簡介、項目公司及項目的特性和設計總體要求。 (2)工程名稱、地址、用地面積、可建建筑面積; (3)政府規劃管理部門確定的規劃控制條件和用地紅線圖; (4)各項工程經濟技術指標; (5)各項建筑功能要求、面積要求和外觀造型及景觀要求; (6)可供參考的市政配套設施和工程地質、測量等勘查報告; (7)方案設計文件編制要求和完成時間要求。 設計任務書應上報給集團總師室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