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頁 共 4 頁 離職管理作業指引離職管理作業指引 編制編制 日期日期 審核審核 日期日期 批準批準 日期日期 第 2 頁 共 4 頁 一、一、 作業指引目的作業指引目的 規范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程序,保證公司各項業務工作的連續性。 二、二、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適用員工離職管理。 三、三、 職責職責 3.13.1 所在部門負責人所在部門負責人 3.1.1 及時把員離職信息告知人事行政部/人力資源中心; 3.1.2 負責指定人員與離職人員進行工作交接; 3.1.3 及時采取商業秘密保密措施。 3.23.2 財務部財務部/ /財務中心財務中心 3.2.1 負責對離職人員的用款進行審查。 3.
2、33.3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 /人力資源中心人力資源中心 3.3.1 根據崗位要求和用人部門提供的員工工作表現,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建議; 3.3.2 負責審核離職申請,具體經辦離職面談、離職審批等離職手續; 3.3.3 負責監督辦理離職手續的完備性,開具離職證明 ,并確定結算薪金,停購保險。 四、四、 勞動關系的終止及解除勞動關系的終止及解除 4.14.1 公司或者員工均可根據勞動合同、公司的規章制度或有關法律,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但必須 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4.24.2 辭職辭職 4.2.1 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必須提前 30
3、 天遞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后,方可離 職;否則,須補償公司相當于其 1 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公司同意立即離職或法定可免除者除外。 4.2.2 由公司資助參加培訓,并簽訂了培訓協議的員工,在協議的服務期內辭職時,應按公司規 章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償還培訓費用。 4.34.3 辭退與除名辭退與除名 4.3.1 辭退辭退 經考核不符合崗位任職要求的員工,公司有權予以辭退,并提前通知員工本人。發生下列情形 之一,公司將按規定予以立即辭退,而無須提前通知: 1) 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公司錄用條件的。 2) 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出現的。 4.3.2 自動離職、除名自動離職、除名 按公司有關規定被視為自動離職,或被公司予以除名者,公司將不會提前通知,以及不作任何 第 3 頁 共 4 頁 賠償。如因此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還將依法追究其責任。發現有以下情況之一,作自動離職 或除名處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