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頁 共 60 頁 房地產開發制度房地產開發制度 第 2 頁 共 60 頁 辦理用地規劃相關工作流程辦理用地規劃相關工作流程 第一條第一條 辦理新征建設用地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一) 協調總工室等部門和合作單位,討論新項目選址意向。 (二) 整理送審資料和證明文件。 1、申請報告、立案申請表、授權委托書(原件,當申請人委托代理人辦理有關事宜時提交, 應當明確代理權限) ; 2、申請人身份證明(應當提交:企業法人經營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 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以上證件 可為復印件,核對原件) ; 3、 計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本年度有效
2、的立項批文; 4、1/500 廣州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一式四份) 5、建設項目總平面關系布置圖(反映擬選址范圍的界線及拐點坐標、建筑的平面布局、經濟 技術指標) 、現場照片及其電子文件。 (三) 按公司計劃將有關資料報送廣州市規劃局綜合管理處, 核對資料通過后受理該 案, 取得 回執。 (四) 3 工作日內催辦用地處片組組長初審資料內容并分發具體經辦人。 (五) 經辦人展開業務調查。 (六) 經辦人將該案提交處室業務會議討論,并取得處室意見。 (七) 處室業務會議后呈報局用地會進一步討論,并落實具體意見。 (八) 經辦人根據業務會議,編寫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并呈報處長。 (
3、九) 跟進該案件處室領導、局領導的審批意見。 (十) 局長簽發后 2 工作日內經辦將領導意見修改并辦結,發送綜合管理處。 (十一)2 工作日內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 第二條第二條 新征建設用地換發、歷史用地補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調整用地紅線、調整用地性 質。 (一)根據開發部提供新征用地國土資料,整理送審資料和證明文件。 1、申請報告、立案申請表、授權委托書(原件,當申請人委托代理人辦理有關事宜時提交, 應當明確代理權限) ; 2、 申請人身份證明(應當提交:企業法人經營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 第 3 頁 共 60 頁 碼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以上 證件可為復印件,核對原件) ; 3、 本年度有效的計劃投資批文(復印件) ; 4、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批準文件; 5、建筑報建圖紙(含 1/500 廣州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