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 項目安全管理基本內容包括基坑支護工程、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 “三寶” “四口” 、塔吊和外 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及起重吊裝、臨時用電、施工機具、施工消防等。具體管控內容除應符合國家及 地方相關的制度、法規、規范要求外,還應重點關注以下規定: 1 1 基坑支護工程基坑支護工程 1.1. 基坑開挖前,項目部、監理、施工單位必須對基坑周邊環境、土質等情況進行安全評估, 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安全專項方案并通過審批。 1.2. 深度在 5m 及以上的深基坑加固和支護必須由具備相應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深基坑 分層、 分段開挖必須由監理單位檢查,
2、并及時按方案進行基坑支護, 嚴禁出現超挖的情況。 方案應請專家論證,提交論證報告,施工單位依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方案,并經相關負責 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 1.3. 基坑應設置良好的排水和護欄等安全防護措施,坑頂周邊 1.5m 內嚴禁堆放重物。基坑的 變形情況以及周邊原有建筑物和公共設施應由專人負責觀測,監理應嚴格檢查。 2 2 模板工程模板工程 2.1. 模板工程必須制定安全專項方案并通過審批。 2.2. 高度大于或等于 5m 的高支模的安全技術措施應有模板及支架系統的設計計算書,包括施 工荷載、系統強度、剛度、穩定性、防傾覆及支承層地面或樓面的承受力的驗算。高度大 于等于 8m 的高支模需
3、專家論證,提交論證報告,施工單位依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方案, 并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 2.3. 模板工程在以下階段必須進行檢查: 2.3.1 模板工程安裝完畢, 尚未進行上部施工作業前, 必須對模板工程的安全性進行檢查。 2.3.2 拆模前,施工單位必須申報拆模報審表 (見附件) ,經監理工程師確認混凝土強 度達到規定要求后方可拆。 2.4. 模板支撐材料的材質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5. 立柱底部設置墊板,模板支撐體系的立桿間距、縱橫向支撐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6. 模板的施工荷載不得超過設計規定值,物料必須均勻堆放。 3 3 落地式和懸挑式腳手架落地式和懸挑式腳手架 3.1. 腳手架工程必須制定安全專項方案并通過審批。安全技術措施中應包括搭設和拆除要求、 基礎處理、桿件間距、連墻桿設置、設計計算書及節點和施工大樣圖紙等內容。 3.2. 腳手架在搭設工程中,在以下階段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