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頁 共 5 頁 員工員工出差出差管理規定管理規定 編制編制 日期日期 審核審核 日期日期 批準批準 日期日期 第 2 頁 共 5 頁 一、一、 總則總則 1.1 確保公司員工的出差管理更規范有序,特制定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各子公司全體員 工因公出差之管理工作。 二、二、 出差管理規定出差管理規定 2.12.1 出差的出差的定義、分類定義、分類 2.1.1 出差的定義 凡因工作需要,離開廣州市的范圍外出工作或外出培訓者視為因公出差。 2.1.2 出差的分類 1) 當日出差:外出工作可當日往返者。 2) 遠途出差:外出工作不可當日往返,須在外住宿者。 2.22.2 出差出差申請申
2、請 2.2.1 員工應至少提前 2 天辦理報批手續,經審批后方準予出差,否則,除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用外,還將追究其相應責任。特殊情況時可補辦報批手續。 2.2.2 出差審批權限: 1) 地區公司副總級以上員工離開駐地一天以上,除參加集團召開的會議外,均需經集團 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后方能離開。副總級及以下員工出差,由地區公司總經理和董 事長批準。未經批準,各地區公司行政部不得為其辦理機票、住宿手續。不請假或請 假未批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以曠工論處。 2.2.3 出差申請程序: 1) 出差員工必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表 ,按規定上報審批。 2) 由各級主管領導按權限審批,并核定其預支費用以及差旅途中
3、的相關費用標準。 3) 出差員工憑核定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4) 出差員工應至少提前 2 天將經批準的出差申請表提交行政部。出差員工不得指定 住宿酒店和航班,一律由行政部按相關規定統一安排。在保證出差員工順利出差完成 出差任務的情況下,行政部應盡可能購買折扣相對較低的機票,并及時通知出差人員 航班預定情況,以便出差人員提前做好準備。 5) 主管領導審批員工“出差申請”時,應同時核定其“通訊費、接待費、其他雜費”等 費用的最高限額,以便財務部據此報銷。 6) 在差旅過程中負有接待任務需調整住宿標準者,由主管領導予以核定。 7) 配備有公務用車的員工,若出差超過一天者,應在出差前將汽車交回行政部安排使用。 第 3 頁 共 5 頁 2.32.3 出差出差實行定點住宿實行定點住宿 2.3.1 公司人員出差、業務接待均應在公司定點酒店住宿,由各公司行政部統一安排。除重要業 務接待對象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