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頁 共 5 頁 辦公設備及用品管理規定辦公設備及用品管理規定 編制編制 日期日期 審核審核 日期日期 批準批準 日期日期 第 2 頁 共 5 頁 一、一、 總則總則 1.1 為規范公司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的管理,逐步、有序地改善公司的辦公條件,提高公司經費使 用效益和辦公設備的利用率,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二、 辦公設備管理辦公設備管理規定規定 2.12.1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2.1.1 公司的辦公設備,包括各部門的復印機、傳真機、打印機,配置給各員工的電腦、辦公用 臺、椅、電話機、公文柜等屬公司財產,使用者應認真愛護、有效利用。使用和管理須遵 守本辦法和有關的規章制度。 2.22.
2、2 各部門職責各部門職責 2.2.1 辦公設備由行政部負責進行全面管理,主要包括對辦公設備的統籌規劃、調配及管理。行 政部在主管副總的領導下負責辦公設備的統籌管理,履行如下工作職責: 1) 督促落實辦公設備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規程; 2) 擬定辦公設備增添、更新、購置計劃,落實采購; 3) 辦公設備的調配、管理和協助維護; 4) 新入職員工辦公設備的添置和分發; 5) 協調和解決日常工作中所產生的其他事宜。 2.2.2 辦公設備的采購由供應部門負責,采購部在采購時須遵守有關規程。所有辦公設備,超出 5000 元價格的,均應由招投標中心通過招標選定供貨單位。 2.2.3 辦公設備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實
3、行統籌安排,遵循“誰使用、誰保管、誰維護、誰負責”的 原則。辦公設備的配置以適用為主要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及配置標準進行配置(附辦公設 備配置標準) ;添置、更新等要綜合考慮工作需要、使用效益、辦公經費等因素。 2.32.3 辦公設備辦公設備購置與管理購置與管理 2.3.1 辦公設備的添置和更新要有計劃,未經行政部和主管該項工作的領導同意的經費支出不能 列入辦公經費核銷。如需自行購置,應征得行政部和主管該項工作的領導同意,并嚴格遵 守設備購置和管理的規程,并報行政部固定資產處辦理登記。 2.3.2 辦公設備均用于日常辦公,不得擅自占用或私用,不得利用固定資產(設備)對外進行經 營性活動,亦不得私自轉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2.3.3 調離人員、離職人員應及時辦理個人保管使用的辦公設備移交手續,清還個人保管使用的 辦公設備。未辦理辦公設備移交手續,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3.4 辦公設備損耗、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