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管理制度辦公室管理制度 保密制度保密制度 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 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 或職員實行獎勵。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 目及經營決
2、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 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 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 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 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 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 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 公
3、司秘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 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 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 情況為機密級;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 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書級。 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標 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 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 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 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