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計劃管理工作制度經營計劃管理工作制度 總則總則 第一條 計劃管理工作的任務: (一)在科學預測的基礎上,為企業的發展方向、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提供 依據,制定業的長遠規劃,并通過近期計劃組織實施。 (二)根據市場需要和企業能力,簽訂各項經濟合同,編制企業的年度、季 度計劃,使業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和各項工作在企業統一的計劃下協調進行。 (三)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企業的一切人力、物力、財務,不斷改善企業的各 項技術經指標,以取得最佳的經濟效果。 第二條 企業各級部門的主要精力,應放在各種計劃的編制、執行、檢查和 考核上。 第三條 企業的計劃管理根據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全廠分廠部、 車間、組三級
2、進行管理。廠計劃管理部是全廠計劃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各個職 能科室,都分別是各種專業計劃的歸口部門。 第四條 為保證全廠計劃工作的正常開展,應加強綜合計劃機構,提高它在 企業中應的地位和作用。 各級有計劃部門和歸口部門也必須根據計劃工作的要求 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計劃人員。 第五條 企業計劃必須認真進行綜合平衡,堅持積極平衡,留有余地的原 則,不缺口,不打理伏。 第六條 企業的各項計劃是市場經濟計劃的基本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經營 活動的依據計劃一經下達,各級各部門都必須發動職員,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 保證計劃的實現。 第七條 統計工作是企業的一項基礎工作,是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的重要 工具,應
3、準確、及時、全面反饋計劃執行情況,禁止弄虛作假。 長遠規劃長遠規劃 第一條 長遠規劃是確定企業未來發展方向和奮斗目標的戰略計劃,通過年 度計劃的安排逐步實現,其主要內容包括下列幾個方面: (一)企業產品的發展方向; (二)企業生產的發展規模; (三)企業技術發展水平,技術改造方向; (四)企業技術經濟指標將要達到的水平; (五)企業組織、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環保等生產條件的改造; (六)職工教育培訓及文化設施建設; (七)職工生活福利設施的改造和提高; (八)能源及原材料的節約。 第二條 編制企業長遠規劃的主要依據: (一)經濟發展的需要; (二)市場需要; (三)企業的生產技術條件; (四)國內外科學技術最新成就和發展趨勢; (五)技術改進、引進和改善管理、提高職工技術水平以后所能提供的潛力。 第三條 長遠規劃的編制工作由分管計劃工作的廠長主持。計劃管理部負責 匯總、綜合平衡,提出總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