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務部門負責人工作制度財務部門負責人工作制度 職務職務 1.在廠長和總會計師領導下,負責全廠資金調配、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推行現 代化管理方式,進行企業經濟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2.嚴格執行國家財經制度、財經紀律以及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財務管理,遵守國 家政策、法令。保證國家、工廠利益不受侵犯。 3.根據工廠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編制全廠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和成本計 劃,并加強管理,促進各項經濟指標實現。確保按期組織稅利上繳,完成上級下 達的各項任務。 4.組織制訂儲備、生產、成品資金定額,嚴格費用開支,加強成本管理,搞好經 濟活動分析,搜集、整理、積累歷年各項原始資料,指導車間經濟核
2、算工作,促 進工廠經濟效益逐年提高。 5.負責企業資金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動,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 催收和處理等工作。做到情況清楚,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處理及時。 6.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搜集整理價格資料,負責制訂廠內勞務、產成品、半 成品、物資等的計劃價格,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車間對材料、產品正確計價和 銷售。 7.負責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 定手續報請銷毀。 8.負責對全廠重要經濟合同的審查會簽。并監督經濟合同的執行,確保工廠利益 不受損害。 9.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 10.根據工廠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科方
3、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 工作。 11.負責完成廠商臨時布置的各項任務。 職權職權 1.對廠內各項基金和費用的使用有檢查、監督權。在權根據工廠生產經營情況發 生的變化,對資金、費用的使用提出調整方案。 2.對違反國家政策、財經制度、財經紀律的收、支款項有權勸阻、制止和向上級 反映。 3.對廠部集中審編的有關財經方面的規定和管理制度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4.有權對各倉庫和工程項目的節約和浪費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獎懲意見。 5.有權組織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并向各部門索取有關資料和報表。 6.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成本計劃所需的各種有關資料。 職責職責 1.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令政策、制度不嚴或處理財會業務不當,造成違章、罰 款、浪費等現象負責。 2.對工廠的有關成本、利潤、資金等方面的經濟效益指標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計劃 負責。 3.對由于資金計劃不周、管理不善、監督不嚴、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