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商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商業綜合體設計準則 萬達商業規劃研究院萬達商業規劃研究院 1 萬達商業綜合體設計標準 (2011 版) 萬達商業綜合體設計標準 (2011 版) 萬達商業規劃研究院 萬達商業規劃研究院 為了能夠適應集團的快速發展,不斷提高企業管理以及項目開發設計水平, 根據董事長的指示,結合萬達商業地產、城市綜合體產品以及本行業產品的相關 規劃設計特點, 匯總出作為城市綜合體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業綜合體的設計標準 的初稿萬達商業綜合體的設計標準(2011 版) 。萬達商業綜合體的設計標準(2011 版) 。 本標準主要內容有:總則,概述,基地與總平面,業態規劃,結構設計,給 排水設計
2、,暖通設計,電氣設計,弱電智能化設計,消防與疏散設計,景觀設計, 立面設計,泛光照明設計,廣告設計,VI 設計等。 鑒于本設計標準是結合萬達集團進行城市綜合體開發建設中有關產品設計 方面的企業內部標準,集團各部門、各公司如發現需要修改和補充之處,請與集 團商業規劃研究院聯系(地址:大連市中山區解放街 9 號 8 樓,郵編 116001, 傳真:0411-82650318.) ,以便今后修訂時參考。 本設計標準由萬達集團商業規劃研究院負責編寫整理,具體條文、技術內容 的解釋由萬達商業規劃研究院負責。 本設計標準是萬達城市綜合體系列設計標準的一部分。 本標準的主編單位:大連萬達商業規劃研究院。 參
3、編單位: 主要編寫人: 萬達商業規劃研究院萬達商業規劃研究院 2 第一章 總 則 1.1 總則總則 1.1.1 為了能夠在萬達廣場開發建設、 管理中突出為城市做貢獻的規劃設計 指導思想,更好地體現以人為本,體現國際萬達,百年企業的核心發 展理念,實現企業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高度統一,統一萬達廣場的規劃 設計方法,特制定本標準。 1.1.2 本標準為萬達集團企業內部設計標準,適用于萬達廣場開發建設、經 營管理中指導商業綜合體的項目報批、規劃設計、工程施工、商業經 營管理,以及改擴建工程等建設全過程的設計管理工作。 1.1.3 萬達商業綜合體的建設應符合國家的相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應考慮 為城市、為市民提供舒適的商務服務、商業購物、休閑娛樂的富有特 色的城市公共空間,推廣節約能源、節約用地、保護環境,推廣采用 新材料、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 1.1.4 本標準當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抵觸時,應按